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7年2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報紙業或得銷售、派送報紙相關廠商。(廠商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審核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一)政府登記有案與報紙有關之公司、企業:
1. 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基本文件審查之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
(1) 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除廠商屬自然人外,其餘廠商應繳交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所得稅者,為最近一期營業人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