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4.5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賴志哲 |
| 聯絡電話 | (03)5993911#370 |
| 機關地址 |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一號 |
| 傳真號碼 | (03)59967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案契約內容及補充說明之全部項目;得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不逾預算金額內保留增購之權利。 (2) 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如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是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9/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一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貳佰元整,現金繳納後領取;以郵購方式領取加附郵資新臺幣柒拾伍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0/01 08:30 |
| 開標時間 | 114/10/01 09:00 |
| 開標地點 |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一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訂約、執行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1樓服務台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 114年 12 月15日(含)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所指定地點簽收無誤,完成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或停業處分之廠商,其營業項目上載為一般廣告服務業、印刷業及其輔助業、圖書出版業或得以提供本案標的物之相關行業,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投標廠商切結書 3. 電子領標憑據。 餘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第80點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需詳閱招標文件,憑以辦理報價。 2.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4.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或http://www.geps.gov.tw。 5. 本採購以公告程序辦理,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6.得標廠商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倘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者,以招標公告為準。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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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