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5/09/28 08: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08: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8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08: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5993911#261))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下列資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技術顧問機構需聘有建築、水電或結構工程技師或為專業執
業技師且應附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近
一年商業團體會員證、營業稅納稅證明、105年度會員證、最
近一期完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詳投標須知。
2.得標廠商應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處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3.本案工程履約期限為30日曆天。
4.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並嚴格遵守。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8 08: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08:3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