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期間服務品質符合本所要求,經本所評核良好者,得於下一年度(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優先續約,續約金額新臺幣83萬2,580元,至多擴充續約貳次(116年12月31日止),期限貳年(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166萬5,160元整),換約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原決標價格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2樓(行政室)
履約期限
實際營運前5日起至114 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自然人:需滿20歲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與清潔工作相關。
(三)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四)共同投標協議書-無共同投標者免附
1.自然人至多3人共同投標且應檢具共同投標協議書。
2.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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