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15 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60 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標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如為票據須為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資格證明文件:
1.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工程估價表(含包商單價分析表)。
(7)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8)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9)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10)同意書(押標金查詢)。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