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4.5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建設課/許博洋 |
| 聯絡電話 | (03)5881311#331 |
| 機關地址 | 305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 |
| 傳真號碼 | (03)588833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為預估數量屬開口契約性質,結算金額超過契約金額,不需辦理契約變更(新增工項除外)。 發包所剩結餘款可辦理後續擴充,期間至108年1月31日,金額至預算上限。得以原契約單價,與得標契約廠商換文議定。 後續擴充未簽准前,結算金額超出決標金額部分,不予給付。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76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4元 |
| 總計 | 10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1/30 10:00 |
| 開標時間 | 107/01/30 10:30 |
| 開標地點 | 新埔鎮公所2樓發包中心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8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新埔鎮公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108年1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乙等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應在有效期間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公會會員證。(應在有效期間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採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於人工投標時投標文件中應附列印「繳費明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或電子檔放入標封,如未繳交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本所通知後提出說明。未提出說明者且無法檢驗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理。 2.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或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黏貼繳納。 3.履約標的:路燈數量600盞(其他已經更換成節能燈具在保固期內)。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本案招標機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30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