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埔鎮公所第二會議室(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立案登記廠商,登載符合招採購標的之相關營業項目者,且具備下列合格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於開標審查資格後,繼續召開評審委員會。
2.簡報順序,以合格廠商依投標時間先後順序簡報。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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