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於原契約金額用畢時,至105年12月31日止,以預算金額188萬元與契約金額之差額為擴充採購金額上限,依實作數量以原契約條件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內容單純,執行容易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公司設立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須具汽車修理業-JA01010。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依其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提供負責人或員工至少1人(含)以上 需具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或汽車修護技工執照,員工須附最近一個月勞保投保資料。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未詳細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2、依本所通知逐案覈實計價。
3、得標廠商得標後請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黏貼繳納稅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