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76.44.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2 - 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美娟 |
| 聯絡電話 | (03)5510263#2103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
| 傳真號碼 | (03)551026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與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二年至107年)。擬保留增購之項目金額及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金額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20 09:20 |
| 開標時間 | 105/12/20 09:50 |
| 開標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本公司三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肆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管理部文書)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會計師事務所。 (二)需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得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代之。 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所核發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文件影本。 4.本專案負責人曾承接公用天然氣事業財務報告之查核簽證經驗及執行成果(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委任書、合約或驗收證明)。 5.本專案所有工作人員之學歷證明:大專院校以上商學系畢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依據印花稅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承攬契據:每件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人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得標廠商請至本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答復。 4.參與本案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不得參與本公司投標及承攬,為維護權益廠商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5.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6.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如對本案之「專業服務建議書」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得向本機關需求單位要求釋疑(聯絡人:會計部劉宴廷小姐,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705)。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0 09:2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