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76.44.4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彭惠君 |
| 聯絡電話 | (03)5510263#21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
| 傳真號碼 | (03)551026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 否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9/05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09/05 10:30 |
| 開標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本公司三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管理部文書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後 15 日內完成移轉登記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公司另行訂定土地買賣契約書。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人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投標人為公司者,為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抄錄表(影印本)。 3.投標人為其他法人者,為法人登記證、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影印本)。 (二)土地證明文件。 1.物件位置略圖及周圍照片資料、地籍圖謄本,須標明面積。 2.土地登記簿謄本。 3.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4.目前使用狀況說明、讓售同意書或其他相關資料。 5.報價書(各項費用之明細)。 (三)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投標人身分證影印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其他事項: 1.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款11款規定(因業務需要,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經依所需條件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辦理。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答復。 4.參與本案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不得參與本公司投標及承攬,為維護權益廠商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5.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6.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若對本文件之內容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專案聯絡人。 聯絡人:本公司管理部彭惠君小姐 電話:(03)551-0263轉2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05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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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