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方式
未記載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丙級技術證明、修
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
五年以上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丙級技術證明、修
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
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訂定審查時間,由本局承辦會同各分局承辦共同審查
其他:名單之有效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其他: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但於名單有效期間得隨時接受廠商
資格審查之請求,本局得逐年檢討並修正名單。
其他:名單展期續
:有效期限屆滿後,本局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其他: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警汽、機(含型重型機)各式零組件材料更新維修及保養
其他:附加說明
邀標式:
(一)、個案採購額依採購法施細則第6條認定之,輛修護額如逾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以上者,甲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交付最低報價廠商維修;15萬元(不含)以下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屬額採購,因本局幅員遼闊,因此設6個分區分別為局本部、竹北分局、新湖分局、竹東分局、新埔分局、橫山分局。對於2萬元以上之維修,將邀請分區內全部合格廠商進估價,交付最低報價廠商維修。對於2萬元以下之維修,將照分區內合格廠商依據各轄區分散式,依合格名單順序採循邀標式辦理,經簽報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定,交付合格廠商辦理維修。
(二)、緊急修護(如爆胎、補胎、更換電池、電路故障、雨刷故障、水管破裂、水箱漏水等)得由駕駛依實際需求,就近覓合格廠商先修護。
(三)、新購輛依新縣政府警察局原採購契約之保固期間及項規定辦理。執公務於外縣市發臨時故障維修,不在此限。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郵寄。
(一)、政府採購電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掛號郵寄寄達、專送達地址(信箱):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
(收發室)。
其他:後續邀標決標式
: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其他:維修輛型式數量
:偵防、巡邏、警備、機4種,預估維修數量汽車222輛、機車627輛。
(一)、截投標或截收件,該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
(二)、疑義、異議受理窗: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後勤科)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採購法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