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書面領標費用:標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光碟片電子檔);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18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3.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具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政府政風處」(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106年度宜蘭縣各地政便民工作站系統軟硬體諮詢及維護案』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其他
1.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地政處投標專用信箱。
4.本案預算如開標時預算尚未通過法定程序核定,則決標保留,俟預算審議通過後再行決標;本案相關預算如經議會部分刪減,致不敷支應全部工作項目,則依原定工作項目減項調整施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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