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水利行政科-劉宇軒 |
| 聯絡電話 | (03)9251000#8163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27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30 10:00 |
| 開標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應為「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 問公司,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採購法第103條之規定事項者。 2、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其登記證之營業範圍科別應含有「土木工程科」或「水 利工程科」,且其技師執業執照所載技師科別應為「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如為 技師事務所者,其技師執業執照所載科別應為「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1.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 1.本案採「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民國 114年 05 月 23 日 修正)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計價,以該表列各級費率參考表作為預算費率,並採訂底價方式辦理。 2.採複數決標並以公開評選方式評選優勝廠商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最多決標予二家廠商,契約範圍分蘭陽溪以北、蘭陽溪以南2區執行,由評選第1優勝廠商取得優先區域選擇權及議價權,第2優勝廠商則為另一區域。 3.本案履約金額及案件調配及監造委託原則如下: (1)履約金額係於預算總額(1,900萬元)以內,各區域之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950萬,投標請以單一分區預算金額950萬為投標總價上限。 (2)各區域案件調配以該區契約範圍為原則,但機關視需求調配另一區範圍案件,廠商不得拒絕。 4.招標文件可向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行政科閱覽。 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6.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7.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投標專用信箱。 8.本案議價時,如115年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完成,將先行辦理決標保留,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辦理決標及簽約事宜。 9.倘相關經費未獲議會核定或遭刪減,則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及議會核定之經費總額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2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蘭陽溪以北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式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9,500,000元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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