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下水道科-陳柏任 |
| 聯絡電話 | (03)9251000#8070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401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6,133,021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 補助金額 | 305,274,69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8 10:00 |
| 開標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900萬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30日內竣工,驗收合格次日起代操作3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單獨投標者,公司營業項目必須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E103101)資格,且於本工程投標截止前10年內,曾承攬(完成或履約中)污水廠或再生水廠處理水量2,000CMD以上規模新建或擴建工程。 2.共同投標者,投標團隊組成後應符合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E103101)資格,且於本工程投標截止前10年內,組合後曾承攬(完成或履約中)污水廠或再生水廠處理水量2,000CMD以上規模新建或擴建工程。 3.工程實績表:投標廠商應將其工程實績詳細列表,載明工程名稱、簽約日期、簽約之雙方、契約污水(或再生水)處理量、規定完工日期或實際完工日期及工程概述等資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倘年度預算遭議會刪減,本案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經費調減,或依 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 2.招標文件可於公告期間至本府水利資源處(下水道科)閱覽。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投標專用信箱。 5.評選時間:資格標開標時投標廠商得不派員與會,惟需主動聯繫機關,本案辦理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若機關已於資格標開標時宣告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機關得不另行通知未到場之投標廠商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 6.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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