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3 經濟部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262,256,359元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工本費。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0/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0/07 10:45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F農業處旁)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仟(3,000)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其他:履約期限
1,050日曆天(詳合約第7條規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共同投標: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機械工程業」【資格為: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等】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各項資格文件均須共同檢附,並需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需公證),據以作為依據。
2.符合投標須知所訂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二)單獨投標:
1.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機械工程業」【資格為: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等】資格,得單獨投標。
2.符合投標須知所訂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以上均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5-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5-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2.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工程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工程112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如未獲立法院或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依據「宜蘭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稅徵收自治條例」,本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應由承攬廠商繳納特別稅,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特別注意。(該自治條例可至本府法規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glrslaw.e-land.gov.tw)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fetched_at
2022-09-27T10:43:51+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262,256,359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工本費。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F農業處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仟(3,000)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共同投標: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機械工程業」【資格為: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等】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各項資格文件均須共同檢附,並需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需公證),據以作為依據。 2.符合投標須知所訂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二)單獨投標: 1.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機械工程業」【資格為: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等】資格,得單獨投標。 2.符合投標須知所訂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以上均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5-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5-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2.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工程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工程112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如未獲立法院或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依據「宜蘭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稅徵收自治條例」,本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應由承攬廠商繳納特別稅,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特別注意。(該自治條例可至本府法規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glrslaw.e-land.gov.tw)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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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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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防潮閘門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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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3-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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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