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勞工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者,經核准立案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機構,具備本案招標標的之履約能力者:
1. 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訂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事項者。
2. 社團法人:其組織章程明訂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事項者。
附加說明
1.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 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依預算法第54條及地方制度法第40條規定動支,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並得辦理決標。
2.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隨時查看本公告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尾數不達一日者,以一日計。
4. 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本府勞工處青年及就業職訓科或工務處採購科查詢。
5. 未盡事宜請詳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6. 開標時間:係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各投標廠商得派員出席;評選簡報說明日期及地點,本府另行通知資格符合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