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向庫款支付科繳交工本費100元並取得收據及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工本費:100元。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工務處研討室(本府地下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工務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5年內辦理經甲方發包完成(簽約)之污水下水道開口契約工程,範圍為宜蘭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提供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甲方如有設計需求,則由甲方指定設計範圍,如甲方未指定設計時,則純為監造技術服務),至渠等開口契約工程竣工決算完成,或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詳合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之土木、水利或環工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具有土木、水利或環工等,以上三者之ㄧ)。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請寄送「宜蘭縣政府政風處」,請購招標文件工本費及購圖費之匯票收件人請一律填寫「宜蘭縣政府」,另需附回郵票資150元快遞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向庫款支付科繳交工本費100元並取得收據及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3.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工務處下水道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務處』投標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由中央補助,並分別列入106及以後年度預算。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倘相關經費未獲中央核定或遭議會刪減,則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及中央核定補助之經費總額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終止或解決契約,如涉及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廠商所失利益。
5.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6.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更正公告說明:
增附招標文件PDF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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