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延長契約4年:期間自113學年度至116學年度止,預計擴充金額上限2,607萬5,012元。(預估營運成本4,388萬3,012元 ,其中2,607萬5,012元由機關撥付廠商,餘由廠商向家長收費或依規定向機關申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教育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自109年08月01日起至113年07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學校財團法人 (2)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3)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址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具合格證明文件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閱覽。
2.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3.本案採固定價金給付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辦理公開評選,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廠商後再辦理議價事宜;另倘廠商同意以較低價金承攬,則決標金額依廠商所提金額計算。
4.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5.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教育處』投標專用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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