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自治事業科-吳承安 |
| 聯絡電話 | (03)9251000#3023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509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履約期程預計約3年(自116年1月至118年12月),甲方於履約期間如因需求增加本案原核定疏濬計畫書所載疏濬、運輸等工作項目範圍內,因工程進度或甲方通盤考量需要,增加其數量或工作量者,致原契約金額及數量不足者保留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及展延權利(最長1年,至119年12月);其技術服務費仍依原契約決標費率,並按連續級距法累計計算,增列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088,000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9/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9/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9/15 10:15 |
| 開標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民政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書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合法設立並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土木、水利等二類技師事務所或聘有前項任一類專業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電子領標者: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 |
| 其他 |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民政處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次招標文件先行提供本府送審版本予投標廠商,作為研擬服務建議書之依據,俟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審查完竣後如有修正,將另行通知得標廠商配合調整,廠商不得拒絕。 6.因契約履約期間為跨多年度之採購需要,115年度部分已完成立法程序計新臺幣2,273,640元整;其餘各年度經費9,094,560元整,均屬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算,先行合併辦理招標簽約,合計新臺幣11,368,200元整;各年度所需經費,俟依法定程序完成後,始得支用;依預算法第54條第2款第(二)目規定,屬前目以外計畫者,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經費倘遭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9/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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