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於簽約日起2年內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4,200,000元。
2.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內容:辦理擴充宜蘭縣(後續年度)土壤液化調查與風險評估計畫委託技術服務。
補助機關
A.13.10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及採購科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建設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簽約後次日起365日應完成履約事項。(詳邀標書參、各階段工作期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
(二)營業範圍涵蓋土木、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技術事項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依法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者。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時間戳章。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