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254,494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F農業處旁)
投標文字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本案未開放廠商線上繳納方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建設處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詳契約內容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允許上限兩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並應以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
(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不允許同一廠商跨團隊投標;一家廠商同時具備兩項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採共同投標者 ,請分別檢附
允許上限兩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說明
依據「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詳投標須知附件三-1)及「衛生福利部107年度就政府採購法疑義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傳真釋疑彙編」(詳投標須知附件三-2)中「107工程企傳字第F1070746號回覆說明」(第8頁),「水管、電氣」工程僅限於水管工程及電氣工程部分,即一般工程實務上所慣稱之水電工程,來函所稱「弱電系統工程」、「消防設備工程」,如與一般工程實務所慣稱之水電工程屬性相異,非本原則之規範對象……。
本案預算書總表項次壹、一、3 至 項次壹、一、10,扣除前開「弱電系統工程」及「消防設備工程」後,「水管、電氣」工程金額 = 19,254,494元 (詳投標須知附件三),未達查核金額,水管及電氣工程所占預算金額預估達查核金額十分之一(500萬)以上,且占其全部工程總預算金額預估達百分之十五( 8,047,500元)以上者,得允許共同投標或分開辦理招標。本案爰採取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建設處建築工程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建設處』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依據「宜蘭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稅徵收自治條例」,本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應由承攬廠商繳納特別稅,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特別注意。(該自治條例可至本府法規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glrslaw.e-land.gov.tw)
6.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施工補充說明書第貳條第一項第三點:「本期 (三-1 期) 之主要工程範圍位於工區靠近復興路側,未來三-2 期開工時,施工廠商應與三-2 期廠商協調合理之工區範圍,並配合文化局指示,調整施作流程。」,契約規定第9條第(六)項第2款:「廠商有配合其他經機關另行發包關聯廠商之工作及界面之義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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