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03/1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03/20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前)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70萬元整(11,700,000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建設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其他:履約期限
720日曆天(詳契約文字第7條規定)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依契約規定,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允許上限兩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級電器承裝業或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
(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不允許同一廠商跨團隊投標;一家廠商同時具備兩項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二)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中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規定,以本案營造工程部份之金額計算,甲等營造業之資本額需達2,343萬元,方得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採共同投標者,請分別檢附)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依照本案工程項目及內容,屬基本資格廠商即可承攬施作,因此無需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允許上限兩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說明] 依據「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詳投標須知附件三-1)及「衛生福利部107年度就政府採購法疑義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傳真釋疑彙編」(詳投標須知附件三-2)中「107工程企傳字第F1070746號回覆說明」(第8頁),「水管、電氣」工程僅限於水管工程及電氣工程部分,即一般工程實務上所慣稱之水電工程,來函所稱「弱電系統工程」、「消防設備工程」,如與一般工程實務所慣稱之水電工程屬性相異,非本原則之規範對象……。 本案預算書總表項次壹、一、3 至 項次壹、一、10,扣除前開「弱電系統工程」及「消防設備工程」後,「水管、電氣」工程金額 = 45,210,098元 (詳投標須知附件三),未達查核金額,水管及電氣工程所占預算金額預估達查核金額十分之一(500萬)以上,且占其全部工程總預算金額預估達百分之十五(35,146,350元)以上者,得允許共同投標或分開辦理招標。本案爰採取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建設處建築工程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建設處』投標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6.押標金有效期限(無押標金者免填):押標金採用方式涉及有效期限時,其有效期應較投標文件有效期長30日以上(故有效期限應為60日以上)。 ◎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03-09T09:00:48+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45,210,098元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前)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70萬元整(11,70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建設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依契約規定,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允許上限兩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級電器承裝業或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 (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不允許同一廠商跨團隊投標;一家廠商同時具備兩項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二)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中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規定,以本案營造工程部份之金額計算,甲等營造業之資本額需達2,343萬元,方得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採共同投標者,請分別檢附)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依照本案工程項目及內容,屬基本資格廠商即可承攬施作,因此無需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允許上限兩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說明] 依據「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詳投標須知附件三-1)及「衛生福利部107年度就政府採購法疑義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傳真釋疑彙編」(詳投標須知附件三-2)中「107工程企傳字第F1070746號回覆說明」(第8頁),「水管、電氣」工程僅限於水管工程及電氣工程部分,即一般工程實務上所慣稱之水電工程,來函所稱「弱電系統工程」、「消防設備工程」,如與一般工程實務所慣稱之水電工程屬性相異,非本原則之規範對象……。 本案預算書總表項次壹、一、3 至 項次壹、一、10,扣除前開「弱電系統工程」及「消防設備工程」後,「水管、電氣」工程金額 = 45,210,098元 (詳投標須知附件三),未達查核金額,水管及電氣工程所占預算金額預估達查核金額十分之一(500萬)以上,且占其全部工程總預算金額預估達百分之十五(35,146,350元)以上者,得允許共同投標或分開辦理招標。本案爰採取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建設處建築工程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建設處』投標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6.押標金有效期限(無押標金者免填):押標金採用方式涉及有效期限時,其有效期應較投標文件有效期長30日以上(故有效期限應為60日以上)。 ◎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員山童玩公園興建計畫第三期新建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29-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70974280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70974280.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