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7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5鄰和勳巷1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5鄰和勳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5鄰和勳巷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記載有符合本採購之傢俱或電器之相關營業項目者)。
※「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業經主管機關廢止,不再核發,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須經稽徵機關核章及公庫蓋章之收據聯) (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其他※基本資料文件正本:(1)投標廠商聲明書。(2)切結書。(3)授權書(必要時)。(4)其他文件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具備原住民族資格者或廠商,請提出證明文件,並於投標專用標封註明,若無註明則以一般廠商辦理。(1)本次採購屬機關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之規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2)機關如依92年4月修正發布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採下列方式為之: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中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3)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企劃書評審,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逕行與投標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審查後議約。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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