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興東南路2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購:請於截標期限內(上班時間8:00-16:00)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標件工本費NT$100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光碟1片)。2.郵購:請將前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並附回郵150元郵寄至本校總務處。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105學年度九年級校外教學參訪活動」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開標地點
本校東光樓2樓會議室(宜蘭縣羅東鎮興東南路2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265宜蘭縣羅東鎮興東南路2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登記之J902011旅行業,並依法領有旅行業執照之旅行社或得從事本採購標的之合法廠商,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之廠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3.各該業登記證(旅行業執照)
二、基本資料文件正本:
1.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一、活動辦理日期:3天2夜行程,辦理日期優先序位如下:
(一)106年1月18至20日。
(二)106年3月8至10日。
(三)投標廠商得建議適宜辦理日期。
二、評選日期預訂於10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15分辦理,仍以通知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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