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2.6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曾家偉 |
| 聯絡電話 | (03)9801004#125 |
| 機關代碼 | 3.76.42.61 |
| 單位名稱 | 大同鄉公所財經課 |
| 機關地址 |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 |
| 聯絡人 | 曾家偉 |
| 聯絡電話 | (03)9801004#125 |
| 傳真號碼 | (03)98010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019,113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大同鄉公所財經課(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文件費:如以現金購買請先至本所財經課繳納,每份工本費新臺幣貳佰元整。2.郵政匯票(抬頭書寫宜蘭縣大同鄉公所)3.採電子領標者,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上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23 09:30 |
| 開標時間 | 105/08/2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壹拾萬元整(如以現金繳納,請洽本所出納人員)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大同鄉公所收發櫃台(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6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之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廠商,無不良紀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請寄送「宜蘭縣大同鄉公所」,請購招標文件工本費及購圖費之匯票收件人請一律填寫「宜蘭縣大同鄉公所」,另需附回郵票資130元(快捷郵件),文件工本費200元共計330元,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逕向本所出納人員繳交文件工本費200元後,摯據洽本所出納領取招標文件。 3.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
| 其他 | 1.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3.開標期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時,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本次為第二次公開招標作業。 5.開標當日如投標價均超過底價時得當場進行減比價,未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比價權利。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8.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02-8789753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9.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10.宜蘭調查站電話03-9288888檢舉信箱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 11.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3-9251000轉1020 傳真:03-9255039 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1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23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