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2.6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俞宛嘉 |
| 聯絡電話 | (03)9892018#312 |
| 機關地址 |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
| 傳真號碼 | (03)98938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廠商於契約屆滿前3個月向本所申請契約展延,經本所同意後依當期申報地價重新計算經營權利金,惟該計算百分比同原合約,期限最長得延長8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2/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標案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段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2/16 10:00 |
| 開標地點 |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食品什貨、菸酒、飲料零售業(F203)或餐飲業(F5)、觀光及旅遊服務業(J9)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之一者,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2.基本資料文件正本: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 1.依據評選須知第肆條委託標的及範圍,收取經營權利金範圍為長埤湖段251地號。 2.經營權利金最低為土地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 二、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評審時間: 第一階段:開標日109/12/16 09:30 由工作小組審查資格標,廠商自由參加。 第二階段: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請於109/12/16 10:00 參加評審會議。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簽約日起8年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廠商於契約屆滿前3個月向本所申請契約展延,經本所同意後依當期申報地價重新計算經營權利金,惟該計算百分比同原合約,期限最長得延長8年。) 四、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行政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五、餘詳見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期限內(上班時段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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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