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2.5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9591105#111 |
| 機關地址 | 269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
| 傳真號碼 | (03)959031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續租權利,廠商應於契約期限期滿日前九十日以書面方式向機關申請續約,並於期滿日前六十日前檢附成果報告(含滿意度調查)、績效說明與下一年度之工作計畫書等文件送交機關審核,經審議及評鑑績效良好者得辦理續約(依本案契約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評鑑結果得決定是否續約),至多續約四年。有關權利金金額將另依市場行情重新議價,且不再享有第一年優惠。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8/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所2樓秘書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本所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8/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8/2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投標截止期限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所1樓總收文處(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委託經營管理期間自機關簽約日起算四年(規劃籌備期併入委託期間計算)(詳契約第二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屬委託社會福利服務,採自行訂定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資格之公司、法人團體或人民團體、合作社或相關服務機構,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除資格證明及基本資料文件外,另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8份(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
| 押標金額度 | 免。 |
| 履約保證金額度 | 新臺幣4萬5,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
| 保固保證金額度 | 免。 |
| 其他 |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所另函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本案採固定金額給付予機關,有關委託經營管理期間權利金及其繳納規定詳契約第九條;另依採購法規定,本案完成評選後,議價程序不能免除,改為議定契約內容)。 3.履約期限:委託經營管理期間自機關簽約日起算四年(規劃籌備期併入委託期間計算)(詳契約第二條)。 4.委託經營管理之權利金及繳納規定:每月需繳納權利金總額:房屋租金新臺幣15,000元整+月營收金新臺幣59,000元。(未滿一個月則按日依比例計之,每月以30日計,未滿1日以1日計,如非整數時無條件進位。)考量乙方應投入營運所需場地裝修、設備成本,為減少乙方經營壓力,以謀後續績效之提升。自機關簽約日起算一年內只收每月房屋租金,12個月計新臺幣180,000元。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收取新臺幣888,000元(年房屋租金18萬元+年營收金70萬8,000元)。權利金每年繳交一次(機關簽約日起算),並應自簽約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指定金融機構繳納第一年權利金。其餘各年權利金應於各年開始起算日(即契約簽訂日)之前一個月內繳納(詳契約第九條)。 5.督導查核與評鑑:(1)接受查核及評鑑:乙方應接受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督導查核及評鑑,以及甲方督導查核(得以書面報告及實地查核等方式),甲方得要求乙方提供量化及質化(如顧客滿意度、服務品質等)評估指標及結果。(2)不定期查核:乙方應接受甲方之不定期查核,甲方為提供服務情形,得查核工作成果、計畫執行情形及處理服務對象申訴等事項,甲方視需求得同意乙方以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查核結果替代。(3)定期評鑑:乙方應接受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公告之方式及評鑑項目接受定期評鑑。(4)四、續約條件:乙方於委託期間最近一次接受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定期評鑑,甲方得依下列評鑑結果決定是否續約:……(詳契約第十七條)。 6.後續擴充:本案保留後續擴充續租權利,廠商應於契約期限期滿日前九十日以書面方式向機關申請續約,並於期滿日前六十日前檢附成果報告(含滿意度調查)、績效說明與下一年度之工作計畫書等文件送交機關審核,經審議及評鑑績效良好者得辦理續約(依本案契約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評鑑結果得決定是否續約),至多續約四年。有關權利金金額將另依市場行情重新議價,且不再享有第一年優惠(詳投標須知第五點)。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1式8份(正本2份、副本6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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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