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後,機關依據廠商接受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督導評鑑與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約,續約標準詳參契約書(稿)第十七條相關規定,廠商如符合續約條件者,得以原契約項目單價條件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依原契約單價條件以兩年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依換算後金額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社會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社會課領取招標文件(自備USB隨身碟)
開標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宜蘭縣員山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宜蘭縣員山鄉公所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為長期照顧服務中之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委外,為使委託服務內容方式明確並合於長照相關法規,爰參考本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提供之契約範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提供長照服務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或聘有2名以上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社會課領取招標文件(自備USB隨身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