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投標須知七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派報情況良好且無履約缺失狀況,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乙年,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22萬4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件費100元(光碟乙片)郵購者附回郵150元整(快捷)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電子領標費用不收取件費。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出納繳交標件費後,掣據洽財政課領取。2.郵購者請將工本費(郵政匯票,抬頭『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復興路94號)。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出納繳交標件費後,掣據洽財政課領取。2.郵購者請將工本費(郵政匯票,抬頭『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復興路94號)。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