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3宜蘭縣壯圍鄉宜蘭縣壯圍鄉壯志路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3宜蘭縣壯圍鄉宜蘭縣壯圍鄉壯志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 200 元(文件為光碟乙片);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 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工務課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3宜蘭縣壯圍鄉宜蘭縣壯圍鄉壯志路1號
履約期限
全體工程於開工之日起10日內竣工 (詳契約第7條)
三、
廠商資格摘要
(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或登記合格之整修相關工程資格之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二、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工本費:20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請寄送「壯圍鄉公所」,請購招標文件工本費及購圖費之匯票收件人請一律填寫「壯圍鄉公所」,另需附回郵票資150元快遞文件(匯票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費用200元);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取得繳費憑證後,向本所工務課洽領。
3.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所工務課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行政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務課』投標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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