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簽約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機關保留增購新台幣9,000萬元(上限)工程之設計、監造案件後續擴充權利,另就機關通知需求進行設計、監造工作。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擬後續擴充案件設計包含:
1.蘇澳鎮港隘排水D幹線雨水下水道設計、監造服務案(含後湖至港隘排水(E8~E9~D7~D8~D9)最佳雨水下水道路線規劃)。
2.後湖至港隘排水(E8~E9~D7~D8~D9) 雨水下水道設計、監造服務案,待計劃核准後執行。
3.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向本所財政課繳納工本費後憑據逕向建設課領取標函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廠商資格摘要
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以上需含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技師(須經政
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買者請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費用後,至本所建設課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2.郵購者,匯票抬頭須註明「宜蘭縣蘇澳鎮公所」或「蘇澳鎮公所」並附回郵130元寄至「本所建設課」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工程」〈標的名稱〉購置招標電子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3.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文件(光碟乙片)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其他
1.書面資料可至本所建設課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餘詳如投標須知。
5.開標期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時,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詳投標須知34條)。
6.本案如係上級補助款,俟核撥後再行撥付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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