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100元整後,摯據洽本所觀光產業發展所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鎮公所三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參加本案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條件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資格:餐與之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法第3條所稱之技術服務廠商
附加說明
本案評選時間訂於105年11月22日上午9時,於本所第一會議室舉辦.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100元整後,摯據洽本所觀光產業發展所領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