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3.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計畫)潘欣吟、(招標)張朝勝 |
| 聯絡電話 | (03)9907755#306、503 |
| 機關地址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傳真號碼 | (03)99050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3.2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 補助金額 | 5,0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200元 |
| 付款方式 |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22 17:30 |
| 開標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應徵者應具備第一項至第四項其中一項資格,並同時符合第五項之條件:(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 (一)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 提供納稅證明文件。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工程技術顧問業 (I101061)】,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 (一)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 技師執業執照(應於該公司執業)。 (三) 納稅證明文件。 (四) 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 (五) 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學術研究機構免提報納稅證明,如為公立學校應檢附「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及「學校組織規程影本」;私立學校應檢附「財團法人登記書影本」、「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及「學校組織規程影本」。 四、從事與資源回收相關專案計畫、促進垃圾減量回收計畫、環境教育或低碳永續相關工作具有一年以上經歷核准立案之財團法人、協會、學會及非營利組織、團體等。 五、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應徵對象未具有辦理資源回收相關專案計畫或促進垃圾減量回收計畫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歷,或第三項應徵對象未設置環境相關學(科)系者,應邀請具有資源回收相關專案計畫、促進垃圾減量回收計畫或環境教育等相關工作專業或經驗之協力團隊 (成員)參與(應於決標後10日內檢附協力合作意願或同意書或其他佐證文件)。 六、計畫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如決標日逾115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不含期末報告審查期間)。 七、 本案係先行招標,115年度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並以預算通過日為決標日。如預算遭刪減,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如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八、本案依預算法第54條、地方制度法第40條暨宜蘭縣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 九、本計畫經費係屬中央補助款辦理,倘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經費若有變動,本計畫經費將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核定結果予以刪減,並以該計畫經費及已依決標金額修正之報價(經費分析表)調整本案契約價金及工作項目。另後續若因補助款撥付地方期程或本府預算分配期程等問題,致使本局撥付得標廠商費用之時間有所延遲時,得標廠商不得提出利息等相關衍生費用之申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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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