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3.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計畫)林旺明、(招標)邱于珊 |
| 聯絡電話 | (03)9907755#204、505 |
| 機關地址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傳真號碼 | (03)99050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價款新臺幣壹佰捌拾萬伍仟元內、期限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止之權利。其擴充價款依履行111年計畫合約事項之契約單價及其實際施作月數依比例換算之,施作不足1個月時者,則以天數依比例換算之。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補助金額 | 2,4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2/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2/07 11:00 |
| 開標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應徵者應具備第(一)項或第(二)項或第(三)項或第(四)項資格,且同時符合第(五)項之條件並檢附第(六)項文件。 (一) 工程技術顧問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號:I101061,並應具環境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 技師執業執照(應於該公司執業)。 3. 納稅證明。 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 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 技師執照。 2. 納稅證明。 3. 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 國內設有環境保護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 1. 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學校組織規程影本」,私立學校另應檢附「財團法人登記書影本」。 2. 近3年執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四)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協會、學會或機構: 1. 財團、社團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明。 2. 近3年執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五) 本案不得共同投標,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含分公司),不可分別提出應徵之服務建議書,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六) 須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8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如決標日逾111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二、本案係先行招標,111年度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並以預算通過日為決標日。如預算遭刪減,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本局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局發包預算單價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如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三、因本計畫具延續性,基於民眾權益、為民服務原則與避免污染管制空窗期,若112年度接續本計畫之招標案於112年1月1日前未完成決標,本案得標廠商須提供既有基本人力(包含計畫經理1人、計畫副理1人、資深計畫工程師2人、計畫工程師7人及計畫助理工程師2人)、車輛等持續履行合約事項至112年度計畫決標日止,期限以不超過2個月為原則,所需經費以計畫後續擴充方式支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2/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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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