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3.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計畫)李季蓁、(招標)楊晉昇 |
| 聯絡電話 | (03)9907755#612、501 |
| 機關代碼 | 3.76.42.3.6 |
|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機關地址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聯絡人 | (計畫)李季蓁、(招標)楊晉昇 |
| 聯絡電話 | (03)9907755#612、501 |
| 傳真號碼 | (03)99050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機關得視業務需求或預算來源,保留後續擴充權利2年,並依本採購規範內容及決標金額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新臺幣219萬2,400元(比照原採購案採固定金額決標或原採購案議約時廠商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本案契約價金系比照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訂定。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補助金額 | 1,096,2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1/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局行政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2/02 13:00 |
| 開標地點 |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0年1月1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廢食用油及食品廢棄物專案助理人員各1名(共2員),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規定之自然人並具下列一或二項資格條件者(備有相關證照及相關專業能力者為佳):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環保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歷者或具備相關證照者,或相關環保訓練證明文件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且具有一年以上環保相關工作經歷者或具備相關證照者,或相關環保訓練證明文件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採購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為先行招標案,於預算完成法定序前保留決標,俟法定程序完成後辦理決標及簽約事宜。倘補助經費因宜蘭縣議會預算審核結果有所變動,本計畫將依宜蘭縣議會審核結果,與廠商協議調整本案契約價金及工作項目,得標廠商不得異議。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食品廢棄物專案助理人員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人 |
| 預算金額_2 | 548,1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廢食用油專案助理人員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2/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