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2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其他通用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 宜蘭市 舊城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 9311038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1/05/12 09:01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00630ch01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宜蘭縣-全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59248773 |
| 廠商名稱 | 寶大興業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孔宅六街226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7) 7911081 |
| 決標金額 | 694,058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1/05/20 - 111/08/02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0年度購置救生艇2組(含船外機及拖船架)、橡皮艇2組及船外機2組採購案」第1次後續擴充增購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寶大興業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694,058元 |
| 底價金額 | 694,058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694,058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1/05/1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1/05/19 |
| 契約編號 | 1110403SP0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694,058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財物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2.28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 附加說明 | 一、茲經雙方同意依109年8月30日訂定之「110年度購置救生艇2組(含船外機及拖船架)、橡皮艇2組及船外機2組採購案」,第1次後續擴充增購「111年購置救生艇2組(含船外機及拖船架)、橡皮艇2組」,並修正原契約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七條第(一)款及採購案等相關內容,餘如原契約。 二、內容: (一)原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第(一)款條文: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110年度購置救生艇2組(含船外機及拖船架)、橡皮艇2組及船外機2組採購案(詳本案規格)。 修正後契約條文:「110年度購置救生艇2組(含船外機及拖船架)、橡皮艇2組及船外機2組採購案」第1次後續擴充增購「111年購置救生艇2組(含船外機及拖船架)、橡皮艇2組」採購案(詳本案規格)。 (二)原契約第三條(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因契約變更致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就變更部分予以加減價結算。若有相關項目如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另列一式計價者,應依結算總價與原契約價金總額比例增減之。但契約已訂明不適用比例增減條件,或其性質與比例增減無關者,不在此限。 修正後契約條文:依契約價金總額新臺幣69萬4,058元結算。因契約變更致履約 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就變更部分予以加減價結算。若有相關項目如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另列一式計價者,應依結算總價與原契約價金總額比例增減之。但契約已訂明不適用比例增減條件,或其性質與比例增減無關者,不在此限。 (三)原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第(一)項條文:■得標廠商應自決標日(即110年7月22日)起75天(即110年10月4日)內,依本局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修正後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第(一)項條文:■得標廠商應自簽約日(即111年5月20日)起75天(即111年8月2日)內,依本局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四)原契約規格第柒條第三項第(一)款條文:得標廠商需檢附民國109年10月1日以後新品出廠證明文件,若為外文應註記中文翻譯;所交貨品若為進口品應附進口報單(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 修正後契約規格第柒條第三項第(一)款條文:得標廠商需檢附民國110年10月1日以後新品出廠證明文件,若為外文應註記中文翻譯;所交貨品若為進口品應附進口報單(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 (五)本增購案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皆為新臺幣2萬元整。 |
| 履約期限 | 第(一)項條文:■得標廠商應自決標日(即110年7月22日)起75天(即110年10月4日)內,依本局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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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