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本局研習教室(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本局行政科)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須有依法登記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做為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購發包單位承辦人: 行政科陳小姐 (03)9322440分機150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辦公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書第7條。
【108年5月1日更正公告】
1.因原公告內容押標金金額及履約期限有不一致,爰本次更正押標金金額為新臺幣35萬元整,履約期限以招標文件契約書第7條規定為準。另等標期配合系統延長1日至108年5月7日止,開標時間順延為108年5月8日下午1時30分。
2.招標文件則更正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更正其押標金金為新臺臺幣35萬元整,另更正外標封截開標時間。餘則未更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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