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2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9369115#131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
| 傳真號碼 | (03)93607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4/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5/03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局開標室或所在其他指定處所(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保管金專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確實訂約及履行。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確實訂約及履行。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公文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契約第7條,摘要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應附具: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一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天內函送工作計畫書(依據評選委員意見及評選會議紀錄修正所提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及電子檔(可用光碟或email寄送)至機關。 2.第二階段:廠商應於進場施作前函送已投保之雇主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及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保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至機關。 3.第三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開幕日前12日(不含開幕日)完成臨時性場館設置作業。 4.第四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開幕日前7日(不含開幕日)完成親子劇中大型造型道具、遊藝相關設備(含大型移動式機具、隨行音響、照明設備)所需燈光音響設備等設置作業。 5.第五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閉幕日後7日(不含閉幕日)完成場地設施撤場清理及復原,並取得場地管理單位復原完成同意書。 6.第六階段:廠商應依招標規範履行相關內容,應於活動閉幕日後30日內函送成果報告書1式5份及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經費結算明細表、活動照片(請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總結論(含實質效益及建議)、影音(含全程活動錄影至少44分鐘【每日約1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至機關。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陳小姐,(03)9369115*131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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