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立體育場 |
|---|---|
| 機關代碼 | 3.76.42.2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勝義 卓茂盛 |
| 聯絡電話 | (03) 9254034 ##23 #28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34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3.20.1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
| 補助金額 | 1,099,797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8/07/08 |
| 原公告日 | 108/06/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7/16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7/16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場宜運辦公室1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一定金額,新臺幣5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投標截止期限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場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簽約,簽約日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合格登記,營業項目符合土木包工業、甲乙丙級營造廠、自來水經營業、再生水經營業、自來水管承裝商、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等,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事由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次108.07.05更正公告內容: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增列「自來水經營業、再生水經營業、自來水管承裝商、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等營業項目之行業。 |
| 公開招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
| 履約保證金額度 | 契約金額10%(繳納期限:正式開工前繳交)。 |
| 保固保證金額度 | 結算金額3%(繳納期限:驗收合格後撥付工程尾款前繳納)。 |
| 其他 |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3.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簽約,簽約日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4.驗收: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工程司及機關,該通知須檢附工程竣工圖表。機關應於收到該通知(含工程竣工圖表)之日起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工程司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竣工;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機關持有設計圖電子檔者,廠商依其提送竣工圖期程,需使用該電子檔者,應適時向機關申請提供該電子檔;機關如遲未提供,廠商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以應及時提出工程竣工圖之需(詳契約第15條)。 5.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第5條)。 6.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備製合約書1式13份(本),檢送至本場辦理簽約事宜。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立體育場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1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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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立體育場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