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場宜運辦公室1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場宜運辦公室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
廠商資格摘要
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設計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土木技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事由者。
附加說明
本標案名稱全銜:「108~109年度羅東運動公園步道及景觀環境改造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場另函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工作期程(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1)108年度案件:I.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提交工作計畫書5份至本場進行審查。II.乙方應於工作計畫書核定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預算書圖送甲方審查。(2)109年度及甲方另行通知案件:工作期程另行議定。(3)本案各期程不包含機關行政作業時間,且不論雨天、國定、習俗、春節、假日等均不扣除。(4)以上作業若經審查遭受退件,應依審查單位或本場所定期限進行補件,若因而必須辦理報告書圖、計畫書之修正,得標廠商應於發文日起,14日曆天或函文指定天數內送本場複審。(5)因不可歸責於得標廠商之事由,致不能如期交件時,應由雙方協議延長交件期限(詳契約書第七條)。
4.服務費用計價方式: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2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所載百分比上限參考之 %(依甲方於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折扣率或決標時議定之折扣率)計;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設計及招標決標占56%,監造占44%(如有調整該百分比組成,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詳契約書第三條)。
5.付款辦法:(1)工程發包完成後,支付價金金額百分之四十。(2)工程結算書製作完成後,支付剩餘款。(3)各通知案件之工程實際施工成本,分別計算建造費用。(4)上述價金總額已包含完成本契約所需之全部材料、設備、人工、機具、稅捐、保險費用及其他履約所需之費用(詳契約書第五條)。
6.驗收:(1)驗收時機:乙方完成履約事項後辦理驗收。(2)驗收方式: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議方式進行,審查會議紀錄等同驗收紀錄。(3)履約標的部分完成履約後,如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審查、查驗供驗收之用。……(詳契約書第十二條)。
7.本案廠商應於決標後14日內製作完成合約書1式10份(本)並提送機關辦理簽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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