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2-14 已截止

體操館暨武術館整體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宜蘭縣立體育場 公告日:107/03/08 截止日:107/03/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333,78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100,000
截止投標
107/03/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代碼 3.76.42.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勝義 、卓茂盛
聯絡電話 (03)9254034#23、28
機關代碼 3.76.42.23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聯絡人 吳勝義 、卓茂盛
聯絡電話 (03)9254034#23、28
傳真號碼 (03)925345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決標次日起至本案工程結算日止,視甲方未來年度工程經費籌措情況及廠商履約情況,保留增購與本案施作範圍內相關工程設計及監造費用計新臺幣150萬元之權利(詳評選須知第三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3,333,7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3/08
原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本場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100元(文件為紙本招標文件1份),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15 09:00
開標時間 107/03/15 10:00
開標地點 本場1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場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2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提報發包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建築師事務所。 ※除資格證明及基本資料文件外,另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7.03.07更正公告修改招標規範內容如下: 1.提供體操館竣工圖說基本資料。 2.刪除評選須知第伍點有關「主要工作人員具備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參訓證明等影本資料」條款。 3.契約驗收條款刪除「工程監造履約責任須至本契約全部工程保固期滿檢驗合格為止」文字,並改列於契約第14條「權利及責任」之「其他」條款,並修正為「工程監造責任須至本契約全部工程保固期滿檢驗合格為止」。 4.履約保證金定為10萬元整(一定金額),並增訂「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發還。」發還條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書面領標: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場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每份標件新臺幣100元【文件為紙本招標文件1份】,摯據洽本場總務組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立體育場』,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立體育場」(地址:260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1段755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體操館暨武術館整體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非電子領標每標1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押標金額度 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0萬元整(繳納期限:正式開工前)。
保固保證金額度 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場另函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2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提報發包預算書圖送本場審查(詳評選須知第三條)。(2)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4.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條款:於決標次日起至本案工程結算日止,視甲方未來年度工程經費籌措情況及廠商履約情況,保留增購與本案施作範圍內相關工程設計及監造費用計新臺幣150萬元之權利(詳評選須知第三條)。 5.服務費用計價方式: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1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 三 類(甲方於招標時載明)所載百分比上限參考之 %(依決標時議定之折扣率)計;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規劃占10%,設計占45%,監造占45%。 6.付款辦法:(1)提送修正後期中報告書,通過並核定後支付價金金額百分之三十。(2)提送定案成果報告書,通過並核定後,並協助本場發包完成後,支付價金金額百分之三十。(3)工程結算書完成後,支付價金金額百分之四十。(4)上述價金總額已包含完成本契約所需之全部材料、設備、人工、機具、稅捐、保險費用及其他履約所需之費用(詳邀標書第捌條)。 7.驗收:(1)驗收時機:乙方完成履約事項後辦理驗收。(2)驗收方式: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議方式進行,審查會議紀錄等同驗收紀錄。(詳本案契約書第十二條)。 8.本案決標日後14日內,得標廠商應備製合約書1式10份並鈐印後,檢送至機關辦理簽約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立體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代碼 3.76.42.2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勝義 、卓茂盛
聯絡電話
(03)9254034#23、28
機關代碼
3.76.42.23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聯絡人
吳勝義 、卓茂盛
聯絡電話
(03)9254034#23、28
傳真號碼
(03)925345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決標次日起至本案工程結算日止,視甲方未來年度工程經費籌措情況及廠商履約情況,保留增購與本案施作範圍內相關工程設計及監造費用計新臺幣150萬元之權利(詳評選須知第三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3,333,7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3/08
原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本場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100元(文件為紙本招標文件1份),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15 09:00
開標時間
107/03/15 10:00
開標地點
本場1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場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2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提報發包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建築師事務所。 ※除資格證明及基本資料文件外,另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7.03.07更正公告修改招標規範內容如下: 1.提供體操館竣工圖說基本資料。 2.刪除評選須知第伍點有關「主要工作人員具備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參訓證明等影本資料」條款。 3.契約驗收條款刪除「工程監造履約責任須至本契約全部工程保固期滿檢驗合格為止」文字,並改列於契約第14條「權利及責任」之「其他」條款,並修正為「工程監造責任須至本契約全部工程保固期滿檢驗合格為止」。 4.履約保證金定為10萬元整(一定金額),並增訂「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發還。」發還條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書面領標: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場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每份標件新臺幣100元【文件為紙本招標文件1份】,摯據洽本場總務組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立體育場』,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立體育場」(地址:260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1段755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體操館暨武術館整體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非電子領標每標1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押標金額度
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0萬元整(繳納期限:正式開工前)。
保固保證金額度
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場另函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2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提報發包預算書圖送本場審查(詳評選須知第三條)。(2)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4.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條款:於決標次日起至本案工程結算日止,視甲方未來年度工程經費籌措情況及廠商履約情況,保留增購與本案施作範圍內相關工程設計及監造費用計新臺幣150萬元之權利(詳評選須知第三條)。 5.服務費用計價方式: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1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 三 類(甲方於招標時載明)所載百分比上限參考之 %(依決標時議定之折扣率)計;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規劃占10%,設計占45%,監造占45%。 6.付款辦法:(1)提送修正後期中報告書,通過並核定後支付價金金額百分之三十。(2)提送定案成果報告書,通過並核定後,並協助本場發包完成後,支付價金金額百分之三十。(3)工程結算書完成後,支付價金金額百分之四十。(4)上述價金總額已包含完成本契約所需之全部材料、設備、人工、機具、稅捐、保險費用及其他履約所需之費用(詳邀標書第捌條)。 7.驗收:(1)驗收時機:乙方完成履約事項後辦理驗收。(2)驗收方式: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議方式進行,審查會議紀錄等同驗收紀錄。(詳本案契約書第十二條)。 8.本案決標日後14日內,得標廠商應備製合約書1式10份並鈐印後,檢送至機關辦理簽約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立體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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