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467萬3,070元,其中10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為342萬3,070元;另本局如未於下期(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簽訂契約時,本契約得展延至107年3月31日止,擴充金額125萬元整,上述金額皆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4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開標地點
2604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4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符合:油漆工程業(標線)及交通標示工程業(標誌)等2項目)。2. 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暨繳款書(有留底稅額者免附)。不及提出者,得 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1.如有疑問請逕向本局後勤科洽詢。
2.郵寄時間請自行計算在內,如有疑問逕向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後勤科洽詢。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標,不予減價機會。
4.領標方式:(一)專人及郵遞購領:地址:2604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後勤科領取(免費);郵寄領取者請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30元)(二)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欲投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投標文件,網址: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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