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本局2樓勤指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70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3)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營造業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最近一期營業申報書暨繳款書或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二、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得標廠商須於得標後7日內覓妥丙等以上營造業者之連帶保證廠商,作為本案之連帶保證,始簽約生效。未於規定期限內覓妥連帶保證廠商,視同喪失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
四、備註:因配合保留舊南興活動中心為戶政事務所檔案室之政策,本案將於工程決標後,即著手進行變更建照及變更設計相關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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