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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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71.5.4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李育維 |
| 聯絡電話 | (0836)22820#32 |
| 機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
| 傳真號碼 | (0836)251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得標廠商符合後續擴充者,經本公司檢討,於經銷期間屆滿五個月之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一次限制性招標作業,與得標廠商完成簽約手續,議定一次以四年期為限之經銷商契約,經該次限制性招標未達成簽約手續者, 本公司不再與該得標廠商進行後續擴充之限制性招標。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3/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3/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3/29 10:00 |
| 開標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佰萬元整,戶名: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起二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因履約條件簡單,故沿用本公司既有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各項全部基本資格: (一)為合法登記設立及依法納稅之廠商,且於經濟部全國商工 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訊公示查詢系統列印公司基本 資料(其營業項目登載有酒類批發或零售營業項目、酒類 輸入業)及最近二個月份繳納營業稅證明(無應稅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者,請洽國稅局取具營業稅免稅證明書)。 (二)實收資本額及其淨值不低於新台幣 1億元(含)。 (三)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 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 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等。 (四)五年(民國 101年 1 月 1 日起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a)經營酒類、飲料或食品類累計銷貨實績總額不低於新 台幣 15億元(含)或(b)其中一年銷貨實績總額不低於新台幣6 億元。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參加投標之廠商應檢附證件如下: (一)上項第(一)款應檢附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 入口網商工登記資訊公示查詢系統所列印之公司基本資料 (其營業項目登載有酒類批發或零售營業項目、酒類輸入 業)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二)上項第(二)款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 入口網商工登記資訊公示查詢系統所登載之實收資本額等證明文件。 (三)上項第(三)款廠商應提供本案公告日後查詢之台北市票 據交換所或公司營業所在地票據交換所查詢之證明文件正 本。 (四)上項第(四)款以政府立案之會計師簽證無保留意見之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等相關文件為準。依法不需經會計師簽證者,應檢具當地稅捐機關核章之各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損益表等證明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3/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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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