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00018 已截止

馬祖酒廠廢水處理設施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暨監造案。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06/05/31 截止日:106/06/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990,000

押標金
$ 4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6/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1.5.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3538
機關代碼 3.71.5.44
單位名稱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3538
傳真號碼 (0836)2510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5/31
原公告日 106/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3 17: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萬元,戶名: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60天內完成期末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環工技師事務所或環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或其他依法令可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法人組織需有環保之營業工作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台、馬交通、天候等時空因素,儘早在規定開標之時間前寄達本公司,如有延誤,本公司不負責任,一經付郵之標函,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5.44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3538
機關代碼
3.71.5.44
單位名稱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3538
傳真號碼
(0836)2510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5/31
原公告日
106/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3 17: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萬元,戶名: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60天內完成期末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環工技師事務所或環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或其他依法令可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法人組織需有環保之營業工作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台、馬交通、天候等時空因素,儘早在規定開標之時間前寄達本公司,如有延誤,本公司不負責任,一經付郵之標函,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3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7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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