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參選廠商應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認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 計畫主持人應具專業技師(應為環工或測量或相關理工科系技師之ㄧ)資格,且應為投標廠商之專任人員。
(三) 有違反政府採構第一O三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做為決標對像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四) 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應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開標方式:本案為 ■一段標
3.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5.決標日期■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6.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
8.本標的:不辦理初驗
9.其他:廠商認為招標機關或人員對本採購法有不法情事,得向左列機關檢舉: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二)二九一一-二二四一,地址:新店郵政六000號信箱。
(2)馬祖調查站,電話:(0八三六)二二二五八,地址:南竿鄉郵政一0一號信箱。
(3)本府政風室,電話:(0八三六)二五二0四,地址:馬祖南竿介壽村七十六號。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5)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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