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J11051124 已截止

110年馬祖觀光計程車轉型推動計畫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 公告日:110/09/10 截止日:110/09/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09/1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
機關代碼 3.71.5.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昌泰
聯絡電話 (0836)25125#303
機關代碼 3.71.5.23
單位名稱 航運管理科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聯絡人 劉昌泰
聯絡電話 (0836)25125#303
傳真號碼 (0836)2301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2,8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14 17:00
開標時間 110/09/1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3樓會議室(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年內系統建置驗收完成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經營派遣業務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 二、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於簽約時按合約總金額百分之十作為履約保證金,於完成合約之工作項目,且經機關驗收合格後,乃將履約保證金無息發還。 (二)得標廠商經機關驗收合格後,為能確保APP營運平台於上線後能運作順遂,廠商應負責2年的保固(即為營運期)及需繳交合約總金額百分之十作為保固保證金,並採分年退還,營運期滿1年退還保固保證金50%,滿2年退還剩餘保固保證金,機關應審視實際提供營運服務情況,在確保無虞下,方予以退還;未提供平台營運管理服務情況下,機關應有權沒收保固保證金之全部或一部份。 (三)廠商應繳納之保固金,經事先申明者,得直接由應退之履約保證金中扣抵。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5.2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昌泰
聯絡電話
(0836)25125#303
機關代碼
3.71.5.23
單位名稱
航運管理科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聯絡人
劉昌泰
聯絡電話
(0836)25125#303
傳真號碼
(0836)2301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2,8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14 17:00
開標時間
110/09/1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3樓會議室(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年內系統建置驗收完成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經營派遣業務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 二、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於簽約時按合約總金額百分之十作為履約保證金,於完成合約之工作項目,且經機關驗收合格後,乃將履約保證金無息發還。 (二)得標廠商經機關驗收合格後,為能確保APP營運平台於上線後能運作順遂,廠商應負責2年的保固(即為營運期)及需繳交合約總金額百分之十作為保固保證金,並採分年退還,營運期滿1年退還保固保證金50%,滿2年退還剩餘保固保證金,機關應審視實際提供營運服務情況,在確保無虞下,方予以退還;未提供平台營運管理服務情況下,機關應有權沒收保固保證金之全部或一部份。 (三)廠商應繳納之保固金,經事先申明者,得直接由應退之履約保證金中扣抵。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1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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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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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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