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7/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具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依法令得提供資訊相關之專業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曾完成web版地政整合系統建置、開發或維護承做之證明文件(如合約書或結算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經費凍結經費詳如須知及需求說明書七,保留交付項次二品項,俟解除凍結金額後,由機關通知後一定期間內再行交貨安裝,或通知不履約交貨。
2.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36)23265轉321
4.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5.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6.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局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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