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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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福建省連江縣北竿鄉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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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71.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長源 |
| 聯絡電話 | (0836)55309 |
| 機關地址 | 210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 |
| 傳真號碼 | (0836)5532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保留履約期間,契約金額50%上限擴充之權力。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08/18 |
| 原公告日 | 105/08/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10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書面領標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8/23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08/23 10:30 |
| 開標地點 | 210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10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二項工程自本所委託日起至工程發包並完成履約驗收合格付款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參選廠商應具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認定之建築師事務所、建築相關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專業技師(應為建築工程所需之技師之ㄧ)資格,且應為投標廠商之專任工程人員。 3.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一O三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像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4.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將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原因以消滅者不在此限。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本案主要為辦理北竿鄉橋仔村老人活動中心興建工程及北竿鄉白沙村老人活動中心興建工程二案,惟各案實際委託辦理期程將依機關完成相關法定程序後函文告知,並正式委託交辦,各案辦理時間為自本所委託辦理起至工程發包履約並完成驗收府款日止。 2.本案契約履約標的物僅限於前揭二項工程範疇。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福建省連江縣北竿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2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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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福建省連江縣北竿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