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環境景觀總顧問服務計畫委託技術服務,履約標的如本契約第二條所示,增購金額預估新台幣3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經政府立案景觀、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建築、環境規劃有關之技術顧問機構、學術研究機構(含大專院校及財團法人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2.計畫主持人及參與規劃工作人員須有下列專長:景觀規劃、環境生態、生態工程、都市設計、建築、土木、人文與社會等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學者或顧問。
2.有違反政府採構第一O三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做為決標對像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3.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應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4.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1)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大專院校及財團法人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應出具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2)技術顧問機構:納稅證明、公司及負責人之印鑑證明文件,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以「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投標者,另檢附於該機構(投標廠商)執業技師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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